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湖南-吉首 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
职位描述
因事业发展需要,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字综合人员。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政治素质好,事业心、责任感、团队协作意识强,身体健康;
(二)本科以上学历,中文、文秘或相关专业;
(三)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;
(四)男性,年龄35岁以下;
(五)吉首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地为吉首市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公告:2017年7月1日起,分别在《团结报》和《湘西人才网》予以公告,公告期7天。
(二)报名:应聘者请持毕业证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和报名表、一寸近期彩照2张(贴一张在报名表上)到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报名。有获奖证书或在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一并报送。
报名时间:2017年7月10日—12日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:30—5:30。
(三)资格审核:凡资格审核合格者可参加考试。
(四)考试:分为笔试和面试,具体见招聘办法。
(五)体检:面试后确定拟录人员参加体检。
(六)考察:由管理中心人事管理人员对拟录人员进行考察。
(七)录用:试用期3个月,合格后正式录用。
三、招聘办法
按照公开招考的办法,凡资格审核合格者可参加考试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笔试占60%,面试占40%。
(一)笔试内容、时间、地点及成绩确认:
考试内容:公文基础知识、语言文字读解、公文写作。
考试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
笔试成绩确认: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:3确定面试人员。
(二)面试时间及地点
时间: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左右;
地点: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
面试后按笔试、面试两项比分的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执行》;体检未合格的,按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(四)成绩公示
笔试和面试成绩公示期间,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之内向我中心纪检室反映,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公正处理。
四、用工形式及工资福利
正式录用后签订聘用制劳动合同。
试用期3个月,月工资3000元,签订合同后按照我中心科室副职人员待遇同等对待,享受“五险一金”待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。
五、其他事项
中心对应聘人员的资料保密,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。
联系人: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室
向进 (手机:13974388988)
附: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(请访问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网站首页下载:http://www.******.com)
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17年6月30日
联系方式
3000 - 4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吉首
4000 - 8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湘西
3000 - 4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吉首
3000 - 5000/月
/高中
/湖南->吉首
4000 - 5000/月
/高中
/福建->福州
5000 - 8000/月
/本科
/福建->福州
3000 - 5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吉首
3000 - 4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古丈
4000 - 5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
2000 - 4000/月
/全日制大专
/湖南->吉首
3000 - 4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吉首
3000 - 4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吉首
2000 - 4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吉首
3000 - 5000/月
/大专
/湖南->古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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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简历次数
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州中心)成立于1995年8月,为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隶属于州政府办,内设计划财务科、资金营运科、资金归集科、法规稽查科、办公室、科技信息科6个管理科室、州直及8个县(市)共9个管理部。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、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,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个人贷款,并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等情况,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。
管理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,以人为本,贯彻执行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以“政府放心、人民满意”为服务宗旨,工作成效显著。一是健全了制度,公积金管理日趋规范;二是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正式纳入财政预算,归集取得突破性进展;三是大力开展贷款业务,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;四是积极清收违规项目贷款;五是制定了管理中心基本建设五年规划,购买了办公楼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,办公条件、服务设施得到更新;六是资金管理规范运作,形成了管委会、财政、审计等多位一体的良性监管体系。
在州委、州政府和州管委会的决策领导下,管理中心团结一致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。建立一套完整的、科学的、适合我州具体实际的管理制度、管理方法;建立一套科学的、富有活力的人事管理、素质培训、人员考核及奖罚办法;打造一支服务形象好、综合素质高和整体实力强的公积金管理队伍;同时加强业务管理,保证资金安全运行,发挥政策性住房资金作用,大力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建房需要;积极落实乡镇干部、乡镇教师及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,为建设和谐湘西作贡献。
温馨提示:政府规定,招工禁收抵押金及任何费用,敬请留意!如有类似情况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!